摘 要: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權威、法律效力。黨的十八大以來,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,圍繞憲法的地位、作用、實施、監督等重大問題發表一系列重要論述,深刻闡明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核心地位,明確憲法教育的目標任務和實踐路徑,推動憲法教育進入新時代、邁上新臺階。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宣傳教育法》,將憲法教育納入法治化軌道,確立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,為新時代加強憲法教育,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從這一法律的生效實施,到五年普法規劃持續推進,從國家憲法日的設立,到憲法宣誓制度的法定化,我國憲法教育體系不斷完善、實踐不斷深化,為培育全民憲法素養、維護憲法權威、保障憲法實施奠定堅實基礎。
關鍵詞:憲法精神 憲法教育 憲法素養 憲法宣誓制度
【中圖分類號】D92 【文獻標識碼】A
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權威、法律效力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:“新征程上,要堅定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,推動憲法完善和發展,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,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、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實保障。”[1]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通過的《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》強調:“堅持全面依法治國,協同推進科學立法、嚴格執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。加強憲法法律實施和監督,完善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制度機制。”[2]法治宣傳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。強化憲法意識,弘揚憲法精神,推動憲法實施,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,推進全面依法治國,推進法治中國建設,才能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、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堅實保障。
思想領航: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指引憲法教育方向
黨的十八大以來,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,圍繞憲法的地位、作用、實施、監督等重大問題發表一系列重要論述,特別是《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》[3]和《譜寫新時代中國憲法實踐新篇章——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40周年》[4]等重要文章,為加強憲法教育、弘揚憲法精神,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。這些重要論述,深刻闡明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核心地位,明確憲法教育的目標任務和實踐路徑,推動憲法教育進入新時代、邁上新臺階。
深刻闡明憲法核心地位,強化憲法教育根本遵循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:“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據,是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最高法律規范。”[5]這一重要論述,深刻揭示憲法根本屬性和核心價值,為憲法教育確立了根本遵循。在憲法教育中,必須始終突出憲法的根本法地位,引導公民認識到,憲法是其他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礎和重要依據,具有最高法律效力,任何法律、行政法規、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:“依法治國,首先是依憲治國;依法執政,關鍵是依憲執政。”[6]從過去的“首先要”到如今的“首先是”,一字之差體現出我們黨對憲法地位認識的不斷深化,從應然性要求轉變為事實性判斷。在憲法教育中,要深入闡釋這一重要論述深刻內涵,引導領導干部樹立“依憲治國、依憲執政”理念,引導公民認識到,憲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和前提,從而增強學習憲法、遵守憲法、維護憲法的自覺性。同時,習近平總書記指出:“我國憲法實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”[7],體現出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本質要求。在憲法教育中,要突出憲法的人民性,讓公民深刻理解,憲法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根本保障,是體現人民共同意志的根本準則,從而增強對憲法的政治認同、思想認同、情感認同。
強調憲法實施與監督,明確憲法教育實踐導向。《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》中,習近平總書記指出:“全面貫徹實施憲法,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。”[8]在《譜寫新時代中國憲法實踐新篇章——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40周年》重要文章中,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指出:“加強憲法理論研究和宣傳教育,不斷提升中國憲法理論和實踐的說服力、影響力。”[9]這些重要論述,明確憲法教育實踐導向,即憲法教育不能停留在理論層面,而要聚焦憲法實施,引導公民在實踐中踐行憲法精神。在憲法教育中,要注重向公民宣傳憲法實施的具體實踐和成效,讓公民了解,憲法規定的國家機構職權、公民權利義務等內容,如何在現實生活中得到落實。通過宣傳憲法在保障公民人身權利、財產權利、受教育權利等方面實踐案例,讓公民感受到憲法的實施效果;通過宣傳憲法在規范國家權力運行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讓公民認識到憲法實施的重要意義。
五年普法規劃傳承:持續不斷培育公民憲法素養
自1986年“一五”普法啟動以來,我國已連續實施八個五年普法規劃,憲法始終作為普法和法治宣傳教育的首要內容,成為貫穿四十載全民普法工作的一條主線。這八個五年規劃,順應國家發展不同時期的階段性要求,不斷調整憲法教育的重點內容和方式方法,在培育公民憲法素養、傳播憲法精神、維護憲法權威方面,發揮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,見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歷史進程。
“一五”至“三五”普法:憲法常識普及與法治觀念啟蒙。“一五”普法(1986年—1990年)時期,公民法治觀念相對薄弱。這一階段的憲法教育,以“普及法律常識”為核心任務,重點向公民宣傳憲法的基本概念、國家性質、根本制度等基礎內容,通過張貼標語、舉辦講座、發放宣傳冊等方式,讓“憲法是國家根本法”觀念逐步深入人心。這一時期的憲法教育,雖然形式較為單一,但實現了從無到有的突破,為后續普法工作奠定基礎。“二五”普法(1991年—1995年)和“三五”普法(1996年—2000年)期間,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,憲法教育重點轉向與市場經濟相關的憲法原則和規定,強調憲法對經濟發展的保障作用。同時,針對領導干部、青少年等重點群體的憲法教育開始起步,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初步建立,青少年法治教育納入學校教育體系。這一階段的憲法教育,不僅注重常識普及,更開始強調憲法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聯系,引導公民認識到憲法在規范市場秩序、保護合法權益中的重要作用,法治觀念逐步從“被動遵守”向“主動認同”轉變。
“四五”至“六五”普法:擴大憲法教育的覆蓋面和影響力。“四五”普法(2001年—2005年)和“五五”普法(2006年—2010年)時期,我國法治建設進入快速發展階段,憲法修正案相繼出臺,憲法內容不斷完善。這一階段的憲法教育,重點圍繞憲法修正案的學習宣傳展開,向公民解讀憲法在完善國家機構、保護公民權利、適應時代發展等方面的修改完善,讓公民感受到憲法的與時俱進。同時,“誰執法誰普法”理念開始萌芽,國家機關在執法過程中開展憲法宣傳,讓公民在具體案件中體會憲法精神。“六五”普法(2011年—2015年)期間,憲法教育迎來重要發展機遇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,憲法的重要地位更加凸顯。這一階段的憲法教育強調“弘揚憲法精神”,不再局限于法條的普及,而是注重引導公民理解憲法的價值追求和精神實質。憲法宣傳教育的形式更加豐富,媒體普法、網絡普法等新興方式逐步興起,憲法教育的覆蓋面和影響力顯著提升。通過這三個五年規劃的實施,公民的憲法意識從“知曉”向“理解”深化,對憲法的信仰和認同不斷增強。
“七五”至“八五”普法:強化憲法教育的系統性和實效性。“七五”普法(2016年—2020年)時期,國家憲法日設立、憲法宣誓制度建立等重大舉措推動憲法教育進入新階段。這一階段的憲法教育,著重強調憲法實施的重要性,將憲法宣傳教育與憲法實施、法治實踐緊密結合,引導公民認識到,憲法不僅是“寫在紙上的法律”,更是“活在實踐中的準則”。同時,憲法教育的針對性顯著增強,針對不同群體特點開展定制化普法,領導干部、青少年、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等重點群體的憲法素養得到大幅提升。“八五”普法(2021年—2025年)作為新時代的重要普法規劃,在總結前七個五年規劃經驗基礎上,進一步強化憲法宣傳教育的系統性和實效性。隨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宣傳教育法》(以下簡稱《法治宣傳教育法》)的生效實施,憲法教育納入法治化軌道,“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”全面落實。這一階段的憲法教育,注重數字化、智能化轉型,通過“互聯網+法治宣傳”等方式,實現憲法教育的隨時隨地、精準推送。同時,將憲法教育與基層治理、鄉村全面振興等具體工作相結合,讓公民在參與法治實踐中提升憲法素養。
四十年來,八個五年普法規劃持續推進,實現憲法教育從“常識普及”到“精神弘揚”、從“被動接受”到“主動踐行”、從“單一化”到“系統化”的重要轉變。通過一代又一代的接力傳承,憲法精神逐步融入社會血脈,公民憲法素養不斷提升,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堅實思想基礎和社會基礎。實踐充分證明,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的長期性基礎性工作,五年普法規劃是培育公民憲法素養的有效載體,是傳播憲法精神的重要途徑,必須長期堅持并不斷完善。
制度創新驅動:國家憲法日與憲法宣誓制度筑牢實踐抓手
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,我國憲法教育制度不斷創新,12月4日國家憲法日的設立和憲法宣誓制度的法定化,成為加強憲法教育、弘揚憲法精神的兩大重要實踐抓手。這兩項制度通過莊嚴的儀式感、廣泛的參與性、持續的影響力,讓憲法精神可視化、可感知、可踐行,顯著提升憲法教育的科學性、體系性和實效性,推動憲法教育從“軟性要求”向“硬性制度”轉變。
國家憲法日:構建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平臺。2014年11月1日,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: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。這一制度設計,為憲法宣傳教育,提供固定的時間節點和重要載體,推動憲法教育實現常態化、長效化?!斗ㄖ涡麄鹘逃ā访鞔_規定:“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”[10],進一步鞏固和強化國家憲法日的制度功能。國家憲法日設立以來,全國各地每年都會圍繞特定主題,開展豐富多彩的憲法宣傳教育活動。在機關單位,開展憲法學習研討、憲法知識競賽等活動,強化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意識;在學校,組織憲法晨讀、法治講座、模擬法庭等活動,培育青少年的憲法信仰;在社區,通過法治文藝演出、憲法宣傳志愿服務、法律服務咨詢等形式,讓憲法走進群眾生活;在媒體平臺,開設憲法宣傳專欄、播放憲法公益廣告、開展線上憲法知識問答等,擴大憲法教育的覆蓋面和影響力。這些活動不僅營造濃厚的憲法宣傳氛圍,更讓公民在參與中深化對憲法的認識和理解。國家憲法日的價值,不僅在于當天的集中宣傳,更在于其引領和輻射作用。通過國家憲法日的示范帶動,憲法宣傳教育融入日常、融入經常,形成“天天學憲法、時時講憲法”的良好局面。同時,國家憲法日的主題始終與時俱進,緊扣國家中心工作與時代發展大局,既彰顯憲法的核心地位,又展現其與現實的緊密聯系,為憲法教育注入持久生命力。
憲法宣誓制度:強化國家工作人員憲法信仰。建立憲法宣誓制度,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要舉措。2015年7月,全國人大常委會以立法形式確立憲法宣誓制度,通過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》;2018年3月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》將憲法宣誓制度寫入國家根本法,明確規定“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公開進行憲法宣誓”[11],使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?!斗ㄖ涡麄鹘逃ā愤M一步強調:“國家實行憲法宣誓制度,彰顯憲法權威,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于憲法、遵守憲法、維護憲法。”[12]憲法宣誓制度通過莊嚴的儀式流程,讓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之初,就接受憲法洗禮,作出忠于憲法、維護憲法的莊嚴承諾。宣誓時,宣誓人左手撫按憲法,右手舉拳,誦讀誓詞,這種儀式感能夠大大增強國家工作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,讓其深刻認識到,手中權力來自憲法授予,必須在憲法框架內行使。習近平主席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進行憲法宣誓,成為第一位進行憲法宣誓的共和國領導人,為全體國家工作人員作出示范表率。憲法宣誓制度,不僅是對國家工作人員的教育和激勵,更是對全社會的生動普法。通過憲法宣誓儀式的公開舉行,讓廣大人民群眾感受到憲法權威和尊嚴,增強對憲法的認同和信仰。同時,憲法宣誓制度與國家工作人員日常學法制度、考核評價制度相結合,形成“宣誓—學習—踐行”的完整閉環,推動國家工作人員,將憲法信仰轉化為依法履職實際行動,為全社會樹立尊崇憲法、信仰法治鮮明導向。
制度協同發力:提升憲法教育系統性實效性。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誓制度并非孤立存在,而是相互配合、協同發力,共同構成憲法教育制度體系。國家憲法日,側重于面向全社會的廣泛宣傳教育,營造“人人尊崇憲法”的社會氛圍;憲法宣誓制度,側重于對國家工作人員精準教育激勵,筑牢“權力源于憲法”思想根基。兩者一個面向“全民”,一個面向“關鍵少數”,相互補充、相互促進,形成覆蓋全社會的憲法教育網絡。這兩項制度的實施,體現憲法教育的科學性和體系性。從教育對象來看,既覆蓋全體公民,又突出重點群體;從教育形式來看,既有集中性的宣傳活動,又有常態化的儀式教育;從教育效果來看,既注重思想層面的信仰培育,又強調實踐層面的行為規范。通過制度協同,憲法教育不再是零散的、碎片化的活動,而是形成系統完備、科學有效工作格局,顯著提升憲法教育實效性。實踐證明,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誓制度,已經成為弘揚憲法精神、維護憲法權威的重要抓手,必須長期堅持并不斷完善。
《法治宣傳教育法》:培育合格法治公民
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《法治宣傳教育法》,將憲法宣傳教育納入法治化軌道,確立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,為新時代加強憲法教育,提供根本法律遵循。該法明確規定,將“憲法的規定、原則和精神”[13]納入法治宣傳教育核心內容,以推動其常態化、長效化,構建起覆蓋國民教育、干部教育、社會教育的全方位憲法教育體系,其核心目標在于,通過系統性教育,培養具備堅定憲法信仰、明確權利義務觀念的合格公民。
領導干部憲法教育:筑牢依法履職的法治根基?!斗ㄖ涡麄鹘逃ā吠ㄟ^設立專章,對國家工作人員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作出專門規定,強調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加強憲法學習,樹立憲法意識,恪守憲法原則,履行憲法使命。領導干部作為治國理政的“關鍵少數”,其憲法素養直接影響依憲治國、依憲執政的成效。當前,我國正處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鍵時期,各種矛盾風險交織疊加,領導干部面臨的決策環境日益復雜。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憲法教育,首要任務是強化其憲法觀念,使其深刻認識到憲法是行使權力的根本遵循,任何職權行為都必須在憲法框架內進行,不得逾越憲法紅線、觸碰法律底線。通過將憲法教育納入領導干部教育培訓規劃、建立日常學法制度、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等具體舉措,推動領導干部準確把握憲法規定的國家權力運行機制,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動發展、化解矛盾、維護穩定、應對風險的能力。實踐證明,經過系統的憲法教育,領導干部能夠更自覺地將憲法原則,貫穿于決策制定、行政管理、執法司法全過程,有效避免權力濫用和決策失誤,確保行政權、監察權、審判權、檢察權等國家權力,始終在憲法法律軌道上運行,為法治國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會建設,提供關鍵保障。
青少年憲法教育:培育愛國主義情懷與公民意識。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、民族的希望,青少年憲法教育是憲法傳承的基礎性工程。《法治宣傳教育法》明確要求,“將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”[14]體系,而憲法教育作為核心內容,承擔著培育青少年愛國主義情懷和憲法公民意識的重要使命。青少年時期是價值觀形成的關鍵階段,通過系統的憲法教育,能夠幫助青少年明確國家性質、根本制度、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等核心內容,理解“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”的憲法本質,增強對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的政治認同、思想認同、情感認同。在具體教育實踐中,憲法教育并非簡單的法條灌輸,而是應結合青少年的認知特點,通過憲法晨讀、模擬憲法宣誓、法治實踐活動等形式,讓青少年在體驗中感悟憲法精神。通過學習憲法關于國家標志、國家機構的規定,培育愛國主義情懷;通過了解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和基本義務的要求,樹立正確的權利義務觀念;通過參與法治實踐,學會運用憲法思維分析問題、解決問題,養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習慣。這種教育,不僅能夠為青少年成長為合格公民奠定法治基礎,更能培養其對國家、對社會的責任感,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,培育有理想、有本領、有擔當的時代新人。
全民終身憲法教育:夯實法治社會建設基礎。《法治宣傳教育法》確立的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,打破憲法教育的時空限制,將憲法學習貫穿于公民人生各個階段。從未成年人的法治啟蒙教育,到老年人的權益保障普法,從進城務工人員的勞動權益保護宣傳,到新經濟領域從業者的法律風險防范教育,憲法教育覆蓋不同群體、不同場景,體現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。全民憲法教育的關鍵,在于讓憲法從“文本”走向“生活”,讓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中,感受到憲法的溫度和力量。對于普通公民而言,憲法教育能夠幫助其明確自身在國家和社會中的法律地位,既知曉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,學會運用憲法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,也清楚應當履行的基本義務,自覺維護國家統一、民族團結和社會公共利益。通過社區法治宣傳、媒體普法專欄、法律服務實踐等多種渠道,憲法教育融入基層治理、融入日常生活,推動形成“人人學憲法、人人守憲法、人人護憲法”的良好氛圍。這種全民性的憲法教育,能夠不斷提升全社會法治素養,夯實全面依法治國的社會基礎,讓法治成為社會共識和基本準則。
【本文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,法學研究所所長、研究員;本文系2023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專項項目“中國自主的憲法學知識體系研究”(項目編號:2023JZDZ015)和2024年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創新項目(項目編號:2024YZD011)階段性研究成果】
注釋略
責編:賈 娜/美編:石 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