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期間,各地注重從開門教育、集中整改中發現識別“兩頭”干部,一批能力強、作風硬、實績突出、群眾公認的干部作為能“上”典型,脫穎而出、獲得任用,也有一些紀法觀念淡薄、作風漂浮、口碑較差的干部列入能“下”對象,被及時調整崗位,切實以“上”的動力和“下”的壓力撬動了“干”的活力。
干得好就上,干得不好就下,既是標準,也是導向。2022年,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《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》以來,各地注重從實際出發,堅持當下的則下,不該下的不下,讓這項制度發揮出了應有效能。但也有一些地方在精準執行政策上還有一定差距,有的對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的調整不夠堅決,有的一味強調“下”的數量,使得干部滋生明哲保身、求穩怕亂的思想。
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常態化,加大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力度,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《決定》提出的任務要求,是以改革精神和嚴的標準管黨治黨的重要舉措。建好建強堪當重任的高素質干部隊伍,能“下”是出口,能“上”是關口。只要前端把“關口”把嚴把準了,早早把那些政績觀不端、斗爭精神不強、能力不足的干部擋在門外,就能有效減少和防范后期出現不勝任不稱職情形。
干部能上難下,不是難在誰該“下”、怎么“下”,而是難在如何選準人、用對人。對于各級黨組織而言,做好化難為易文章,首先應當下好干部“下”的先手棋,在精準科學選人用人上多下繡花功夫,在健全完善日常了解、綜合研判、動議提名等制度機制上多出管用實招。比如,在日常了解方面,可采取不定期研判、無任用推薦、跟蹤式調研等方式,全鏈條拓展干部發現識別的渠道;而在綜合研判方面,可在做好崗位需求分析、人選特征畫像、多方征求意見的同時,多采用一些面對面測試、實打實比武等辦法,全方位提高干部人選醞釀的精準度。只有在“誰該上”的問題上給出最優解,方能從源頭破解“誰該下”的難題,從而以能上能下常態化更好激勵干部擔當作為、干事創業。
